自律諮詢委員會
世新有線電視自律諮詢委員會組織章程
1060301 修訂通過
第一條
本公司為本於媒體獨立自主,並落實新聞自律,保障人民知的權利,善盡媒體社會責任,特設立「世新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 司自律諮詢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本會)。並邀請外部學者專家或 社會公正人士擔任委員,定期開會審議與媒體規範相關事宜。第二條
本會權責如下- 世新新聞及節目(含新聞談話性節目)製播原則相關規範之 修訂。
- 廣納各界對世新新聞、節目內容之意見並研商改進。
- 主動檢討現有世新新聞、節目內容並研商改進。
- 本會委員之人選,除由本公司新聞及節目主管組成,外部委員則邀請學者 專家或社會公正人士三至四人。
- 本委員會皆為無給職,外部委員開會時得支領車馬費。
- 本委員會之委員,任期為二年,且得連任一次;主任委員由 各委員互推產出;委員於任期屆滿前有自行辭任或因故解職、 無法擔任委員之情事發生時,應由本委員會全體委員過半數 之出席,出席委員過半數開會決議重新遴選之,新遴選之人 選應符合本章程之規定。
- 本委員會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,召集人由外部委員單任,並擔任會議主席;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,由出席委員互推選一人代理。會議召開,應有外部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,始 得開會。 若遇有新聞內容引發重大爭議時,應於 5 天內緊急召開,外部委員如不克出席,得指定其他外部人員代為出席。
- 針對本公司新聞及新聞節目等相關自律規範之內容、辦法,進 行修擬之建議。
- 本委員會對於閱聽大眾就本公司所屬自製頻道新聞及節目等 播送內容所提出之各項申訴案件,經內部相關承辦單位處理 仍有無法解決或認為有送交本委員會審議之需要時,本委員 會得受理該等 申訴案件並進行相關研議、辦理。
- 本委員會就前條所受理之案件,如有必要,將進行相關之調 查,本公司各單位應予配合。經本委員會調查受理案件完畢 後,將提出調查結果,並向各相關單位提出改善之建議,並 視狀況由本公司對申訴提出之觀眾進行回覆或相關之處置。
- 前項具體改正措施或改善建議,若涉及員工責任時,由本會 或相關部門行政主管提出懲處建議,依公司制度辦理懲處, 若員工對懲處有疑義或不服,得依公司規定申請覆議。
- 檢視及建議年度新聞及節目製播教育訓練課程。
- 本會應定期對外公告各項自律規範製播要點、觀眾申訴辦法、 回應處理情形、會議紀錄、案例詳述(不包括人事懲處細節), 並於官方網站中固定位置清楚及明顯之標識或連結。
- 本章程經本公司核定後施行,其修改時亦同。
自律諮詢委員會會議紀錄
- 113年06月26日 新聞會議
- 113年03月27日 新聞會議
- 112年12月27日 新聞會議
- 112年09月27日 新聞會議
- 112年06月28日 新聞會議
- 112年03月29日 新聞會議
- 111年12月28日 新聞會議
- 111年2月28日 新聞會議
- 111年9月28日 新聞會議
- 111年6月29日 新聞會議
- 111年3月30日 新聞會議
- 110年12月29日 新聞會議
- 110年09月29日 新聞會議
- 110年06月30日 新聞會議
- 110年03月31日 新聞會議
- 109年12月30日 新聞會議
- 109年09月30日 新聞會議
- 109年06月24日 新聞會議
- 109年03月25日 新聞會議
- 108年12月25日 新聞會議
- 108年09月25日 新聞會議
- 108年06月26日 新聞會議
- 108年03月27日 新聞會議
- 107年12月26日 新聞會議
- 107年09月26日 新聞會議
- 107年06月27日 新聞會議
- 107年03月28日 新聞會議
- 106年12月27日 新聞會議
- 106年9月27日 新聞會議
- 106年6月28日 新聞會議